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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党团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浏览次数:13414   添加时间:2023年5月25日 09:07

1.党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新生党员(含本校生),须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党组织选择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总支或研究生党支部。没有开通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介绍信(有效期内)请于开学后交至各学院组织员,由学院审核新生档案后统一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平台个人账号中发起团关系转入申请(发起申请转入到大连工业大学××学院2023级研究生待转接流动团员团支部),进行网上团关系转接,待开学后由所在学院进行具体团支部分配。团员本人报到时需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请携带团员介绍信,开学后交至学院辅导员,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大连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接收单位填写学院名称。未满28周岁研究生党员(仍保留团员身份)也需按照要求转入大连工业大学××学院2023级研究生待转接流动团员团支部

3.户口:

辽宁省省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自愿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一栏中的内容应与录取通知书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新生录取名册》相关内容一致;身份证编号须填写18位证号;出生地和籍贯须标明省、市;婚姻状况须填写准确信息(未婚或已婚等);字迹工整清晰,姓名或别名中有同音异形字等均不能落户;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的新生民族仅限于我国已确认的56个民族。户口迁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或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省省内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自愿申请登记后办理落户。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当天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进行户籍办理。

温馨提示:迁入学校的户口非大连市常住户口,仅系学生临时集体户口。新生户口迁移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口后,在校就读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出(退学除外)。

4.其他事宜:

因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工作正在进行,有关调档函、保留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地址维护等信息在录检通过后方能发布,请等待本网站后续通知。


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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