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财务信息反映出,部分导师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执行率过低,沉淀资金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导师经费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的保障作用,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大连工业大学财务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暂行)》(大工大校发【2021】56号)和省财政厅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合理使用该专项资金,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对于本年度下达的研究生导师业务费,9月底至少执行70%,11月底至少执行95%,年末封账前完成100%。
研究生学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