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相关会议、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组织、全程参与、全程管理。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复试专家组承担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统筹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部署推进复试相关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条件;
2. 审核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 审核各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 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
5. 审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6. 依法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诉求与争议。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学院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 制定本单位各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明确各专业复试比例,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
3. 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 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过程、信息公开情况及录取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公正性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2名复试秘书。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可合理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 严格按照学校及本单位复试工作要求,规范实施本学科复试考核工作;
2. 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考核行为;复试前须召开小组会议,统一复试工作纪律、实施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确保考核尺度一致;
3. 复试小组成员在考核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及相关考核材料须完整留存,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篡改,评分结束后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归档、统一管理。
二、 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 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如遇小数按进位取整处理。若复试名单最后一名考生初试总分相同,均给予复试资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初试总分不低于264分,政治/外国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方式
本年度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试具体地点、所需考试用具、考生入校等相关详细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
(三)复试时间
1. 线下复试
3月28日上午:
8:00-10:00同等学力加试(一)
10:20-12:20同等学力加试(二)
3月28日下午:
13:30-16:30艺术设计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综合》《专业综合(生态环境)》《专业综合(传达与媒体)》《专业综合(融合创新)》《专业综合(视传)》《专业综合(环设)》《专业综合(产品)》《专业综合(媒体艺术)》
13:30-15:30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制造基础》、管理学院《经济学》、食品学院《食品微生物学》
3月29日全天: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
2. 线上复试
3月28日全天:除上述笔试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
(四)复试内容
线下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线上复试仅开展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栏目发布的《大连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涵盖专业知识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表现考察等内容,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复试前学校将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复试材料”模块(https://dlpugraduate.dlpu.edu.cn/yzbm/logon)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身份证扫描件、初试准考证电子版;应届考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自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上述所有材料请汇总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材料汇总后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六)复试要求
1. 严格落实考生资格审查要求,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学校将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方式,强化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亲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笔试前提交至相关工作人员。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强化工作人员纪律约束。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遵守复试工作纪律,规范履职、廉洁自律;
4.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统一规定为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须完整录制、妥善留存,归档备查,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小组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2.成绩计算标准:线下最终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70%;线上最终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3.复试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未参加专业课笔试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最终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 调剂
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该办法将于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正式公布)。其中,各专业接收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调剂遴选原则,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外统一公布。
四、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经体检达不到对应专业录取身体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 录取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学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若各专业招生计划有剩余,再依次录取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 若入学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照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有任一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严格按照该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执行;
7. 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8.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学校将结合考生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再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填报信息、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9.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至2年。保留资格期满后,考生须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办理返校入学手续。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
10. 报考资格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学籍学历信息未通过教育部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11.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工作。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材料复查、人事档案复查、报考资格复查、户籍信息复查、特殊类考生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正式印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六、 监督与复议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将随机抽查复试会场、回放复试录像,对复试工作流程、考核规范、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
3. 严格执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及时在研究生官方网站公布,并按要求完成公示流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实行复试录取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渠道。申诉举报电话:研究生学院电话0411-86323869、86323616;受理投诉、申诉的时间为复试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投诉、申诉须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投诉、申诉不予受理。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申诉问题,严格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相关要求处理。
七、 信息发布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yjs.dep.dlpu.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 考生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86323869
联系人:林老师 刘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
学院
|
电话
|
邮箱
|
|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
0411-86322216
|
qhgcxy@dlpu.edu.cn
|
|
生物工程学院
|
0411-86318692
|
dlgydxswgcxy@163.com
|
|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
0411-86323438
|
fzcl@dlpu.edu.cn
|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411-86323290
|
tingtingwin@163.com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411-86323678
|
xxxy@dlpu.edu.cn
|
|
艺术设计学院
|
0411-86323772
|
gdysxyyjs@163.com
|
|
管理学院
|
0411-86324985
|
glxyzs0411@sina.com
|
|
食品学院
|
0411-86324875
|
spxy@dlpu.edu.cn
|
|
服装学院
|
0411-86323803
|
747086535@qq.com
|
大连工业大学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复试指南(线上).doc
附件2:复试指南(线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