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不超过两年):
1.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疾病需要休养治疗的;
2.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妊娠需要休养的;
3.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4. 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1份)和《大连工业大学保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协议书》(2份),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入伍批准书、医学证明、诊断书等),于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并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指定邮箱。
非同等学力考生若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其保留入学资格将自动失效。
2023年和2024年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请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申请审批表》(1份),开学后提交至研招办。如放弃复学,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411-86323869,邮箱yzb@dlpu.edu.cn,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B座428B室,林老师(收),邮编116034。
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5年8月22日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协议1.doc
复学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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