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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浏览次数:14981   添加时间:2021年4月29日 10:16

   经过初试、复试考核,拟录取罗奇等 34名考生(不含申请考核制考生)为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现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研究生学院、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 0411-86323616,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 0411-86323813

   相关事项说明:

一、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剩余一个招生计划调至生物工程学院。最终招生人数为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5人,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2人,生物工程学院7人,食品学院20人,共34人。

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顺丰邮寄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B座428B室),否则将按照非定向进行录取。协议书见附件2

三、档案、户口及党团关系事宜:

1. 档案转接:

调档函见附件3,请于5月20日之前将档案一次性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仅接收机要、EMS或顺丰快递)。

2. 户口转接:

辽宁省省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自愿办理落户: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一栏中的内容应与录取通知书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新生录取名册》相关内容一致;身份证编号须填写18位证号;出生地和籍贯须标明省、市;婚姻状况须填写准确信息(未婚或已婚等);字迹工整清晰,姓名或别名中有同音异形字等均不能落户;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的新生民族仅限于我国已确认的56个民族。户口迁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或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省省内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自愿申请登记后办理落户。

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当天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进行户籍办理。

温馨提示:迁入学校的户口非大连市常住户口,仅系学生临时集体户口。新生户口迁移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若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口后,在校就读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出(退学除外)。

3.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内的新生党员(含本校生),须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党组织选择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总支或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新生党员,既要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又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院党总支”。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外的新生党员,仅需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

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平台个人账号中发起团关系转入申请(发起申请转入到大连工业大学***学院2021级临时研究生团支部),进行网上团关系转接,待开学后由所在学院进行具体团支部分配。团员本人报到时需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带转到大连工业大学团委的团员介绍信。

未满28周岁研究生党员(仍保留团员身份)也需按照要求转入大连工业大学***学院2021级临时研究生团支部。

4. 其他:

具体报到时间请参照录取通知书,其他未尽事宜请阅读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


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2021年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定向协议

    附件3: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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