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27年直博生培养及分流管理办法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0:27 浏览:1553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以及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方式
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额占用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科开展“直博生”选拔工作,须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同时进行,严格遵循全国推免生工作统一时间节点及学校推免生工作整体进度安排。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已正式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免资格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可查、状态有效。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
4.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沟通能力与学术能力。
5.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6.原则上应达到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应水平(TOEFL≥80分、雅思≥5.5分)。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
1.我校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学校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2.“直博生”招生专业为轻工技术与工程(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质能源与材料、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纤维复合材料、食品科学与工程。
3.“直博生”选择导师须为校内专职非超龄博士生导师,且原则上应具有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学费为10000元/年,享受正常博士研究生待遇。
五、培养方案
拟开展“直博生”工作的招生学科根据所在学科情况,参考本学科硕士、博士培养方案制定“直博生”培养方案。“直博生”总学分不低于 36 学分,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少于 18 学分(博士培养方案中的“第一外国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为必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为必选课,其他课程根据学科需要自主设置);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 2 年,课程设置从博士学科对应的硕士、博士培养方案中选择,编入相应的硕士、博士班级上课,不再另开设新课程。培养方案中包含对本学科“直博生”培养过程中的考核办法及分流管理办法。
六、分流管理办法
“直博生”取得博士生学籍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各招生学科在“直博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直博生”培养方案推进博士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者,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转段后的培养时间一般不超过2 年,待其完成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自愿放弃参加考核的“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直博生”若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答辩、达到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若未达到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但已符合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大连工业大学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