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根据《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3〕210号)、《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3〕197号)文件要求,现对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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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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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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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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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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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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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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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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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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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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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中期检查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预答辩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应有适当的时间间隔
博士研究生:
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0个月;中期检查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预答辩通过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应有适当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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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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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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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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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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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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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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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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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1、组织形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成立专家组,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之一进行。线下进行的开题考核、中期检查全过程由秘书进行拍照记录存档,覆盖答辩起止、学生汇报各环节、专家提问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的开题考核、中期检查全过程由秘书进行录屏存档(推荐使用EV录课软件)。
2、专家组成员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中期检查专家组原则上由7名专家(要求为博导或正高职称,其中博导至少5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中期检查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专家(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硕导至少3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3、申请与审批
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学位论文开题考核或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及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
4、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程序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首先由研究生PPT汇报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自述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硕士研究生自述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专家组进行提问、点评并给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生就专家所提出问题进行回答。每个专家需根据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分表》(总分100分,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结果使用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未通过者(平均得分低于60分),需参加由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第二次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检查,若仍未通过第二次开题考核或中期检查,则博士研究生顺延半年、硕士研究生顺延三个月后方可申请第三次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检查。
6、系统提交审核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在2日内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次由导师、学科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审核,完成系统中存档。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直接判定对应环节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后续不再接受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