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09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教育教学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内容要求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示范性强,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在研究生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成果申报范围: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规模结构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综合素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
(4)其他:已获得过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允许重复申报。
2.成果申报人要求
(1)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含)具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的我校在岗在编正式教职工。
(2)每项成果完成人不超过8人,每人参与申报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联合申报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3)成果主要完成人为专任教师,要求其近三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达到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能够严格约束自我、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五年内无负面清单记录。
二、推荐名额
1.以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为推荐单位,其推荐名额以承担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情况为基数核定,且要求年龄≤45岁的青年骨干教师为成果第一完成人项目至少占50%。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申报3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申报1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可申报2项。(注: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名额增加2项,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对象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名额增加1项;由不同学院共建同一学位点的限定指标数原则上均分)。
2.以研究生教学管理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规定如下: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名额为3项;承担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及其他管理单位推荐名额为1项。
三、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推荐要求:要求对成果申报材料全面审核、初评、排序。重点审查申报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2.申报时间节点:2026年1月15日15:00前。
3.材料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675282908@qq.com。
4.补充说明:2024年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老师须按本次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材料报送清单
(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多于一项需排序)
(2)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反映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
(4)证明成果的附件材料
材料(2)-(4)电子版以每个申请成果为单位整合成一个文件,提交word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所在单位名称-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 丁琳  86324497